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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体育场馆补助不看“座位”看“绩效”!
内容来源:体育总局官网
日前,**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做好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通知精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安排将从主要看“座位”数量,向主要考量群众日常健身和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等开放“绩效”转变。
长期以来,百姓健身无处可去与大型体育场馆结构性闲置浪费一直是全民健身的困局。2014年以来,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系列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并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更好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提升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效益和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不过,由于中央财政主要依据大型场馆的“座位”数确定补助额度,部分体育场馆在开放中存在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体育总局办公厅此次下发的通知强调,体育总局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有关补助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强化场馆开放绩效目标管理,完善开放绩效评价方式,建立百姓受益人数、群众性赛事举办情况与开放补助预算相挂钩的制度。根据通知精神,体育总局今后将探索推行主要依据体育场馆开放绩效进行补助。即确定补助资金时,不再主要依据之前场馆的“座位”数,而主要依据场馆接待人次、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体育培训开展情况、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等。也就是说,补“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只要场馆组织老百姓开展健身活动,老百姓受益了,就可以得到补助;举办的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以及受益的老百姓数量越多,场馆获得的补助也越多。这将有效倒逼大型体育场馆更加积极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
通知要求,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截留和挪用。要降低体育场馆运营成本,将补助资金主要用在支持群众日常健身和组织体育赛事活动上,通过在体育场馆更多地组织体育总局倡导的各类全国大众体育赛事和活动,带动更多群众参加全民健身,让群众从场馆开放中获得更多实惠、有更多的获得感,提高体育场馆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要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使群众能够真正走进体育场核心区、体育馆和游泳馆(跳水馆)内参加体育赛事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从场馆开放中获得更多实惠。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督导获得补助的体育场馆研究制定2018年场馆开放方案,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体育培训和服务群众日常健身等内容细化、实化。
据悉,为增强广大群众对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体育总局将通过官网、《中国体育报》等主流媒体公布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的所有体育场馆信息,包括场馆名录、场馆开放方案公开情况等,并建立体育场馆开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促进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实现扁平化管理。要求省、市两级体育部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内享受中央补助的体育场馆年度对外开放方案,包括用于开放的具体场地设施名称、开放时间、体育赛事活动举办计划、低接待人次、收费标准等。享受补助的体育场馆要在体育场馆内明显位置公开开放方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为督促各体育场馆按规定对公众开放,体育总局将继续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场馆开放监督投诉电话、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督查力度,同时组织开展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托体育场馆开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构建体育场馆服务监管新模式。
体育总局将研究完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机制。对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体育场馆,以及不按体育总局要求在2018年公开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方案、虽公开方案但并未落实、不按要求安排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体育场馆,将不再补助。
据了解,去年10月27日,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补贴资金,奖金也将于今年下达。